商會洞見
商會,是商品經濟的必然產物。一般是指商人依法組建的、以維護會員合法權益、促進工商業繁榮為宗旨的社會團體法人。商會法律特征:互益性、民間性、自律性、法人性。商會是商人身份確立的過程,也是商人組織有序化的過程。
商會根據其不同的構成可以分為兩種:一種典型的商會是行業協會,是由同一行業的企業法人、相關的事業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自愿組成的、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團體。其宗旨是加強同行業企業間的聯系,溝通本行業企業與政府間的關系,協調同行業利益,維護會員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發展。另一種商會是地域性的,通常由某地區企業公司、公務人員、自由職業者和熱心公益的公民所自愿組成的組織。
商會是中國近代最早建立的現代意義上的社會團體之一,同時也是社會影響力最大的社團之一。從法律意義上而言,中國商會制度建立的過程,也是近代意義上商人身份確立的過程,是商人組織有序化的過程。與當時西方的民間商會相比較,它更具官方色彩,更依賴于國家法律的制度催化。這種制度的催化作用的成效十分顯著,它相當迅速地改造 、吸納了各種形式的傳統商人組織,成為具有主體性的利益集團。中國 早期的商人組織的結構 、形式與功能都比較單一,基本都是純商人間的封閉型組織。
雖然我們對商會的作用和意義已經非常了解,但是關于商會的盈利渠道,你真的知道嗎?或許有人會說,商會不是非盈利性質的協會嗎?怎么也會有盈利?其實呢,任何的組織如果沒有有效的經濟來源,那都是運行不下去的。商會當然也不例外。
嚴格意義上來說,我國商會是不允許盈利的。但是可以創收,這些資金只能用來維持商會的運行,以及支持商會的發展。絕對不可以給商會會員分紅的。創收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:
1.企業會員繳納的會費
2.商會會長,秘書長繳納的會費
3.商會成立公司經營或投資獲利
和一樣商會靠著會費式的生存模式不同,在現在,靠會費生存的組織將瀕臨死亡。一個企業要同時加入好幾個商協會,但是這些組織能不能產生價值還是未知。目前的環境下,可能基于一種探索或者情感,企業交了會費,但是隨著對商協會價值的發現以及期望值的降低,企業繳費的可能性會越來越小。只有具備特色服務、購買服務、公共服務能力的商協會才能獲得生存空間。無論是歐洲模式、美國模式、日本模式、東南亞模式,靠會費生存的社會組織少之又少,如果有,只占整體開支的三分之一。如果控制在三分之一,有30%的政府購買,有30%的自身創新能力,再有20%—30%的會費收入,這種結構可能會比較合理。但是如果僅僅依靠會費生存,這個組織將難以為繼。
商會協會的理論在現在得到史無前例的提升,商會協會尚未形成自身的發展理論,無論是運營模式、經營模式、發展戰略、角色定位、發展理念和它的價值內涵,到目前均沒有全面的、系統的、科學的理論,沒有一個權威者對它進行界定。雖然前路還有很多不確定,但是商會運營者必須努力提升自身的定位以及服務,從而將商會運營的更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