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,中國企業的內外部環境都發生了很大變化。在劇烈變動的形勢下,不僅企業的競爭壓力驟然加大,中國經濟整體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,無論是企業還是政府,都需要進行調整,尋找新的應對措施。
在新形勢下,基于以下三個理由,商會的地位和作用應得到重新確認。
第一,由于政府職能和管理經濟的方式需要轉變,商會應在某種程度上替代政府發揮保護本國企業利益的作用,并作為連接企業和政府的紐帶,對政府的有關決策提供信息和建議。
第二,在市場競爭加劇的情況下,需要發揮商會在加強企業自律、協調競爭行為、維護市場秩序方面的影響力。
第三,為更有效地改善企業素質,提高企業競爭實力,需要商會提供高質量的專業服務,包括市場信息、行業調查、行業戰略研究、新技術傳播、法律咨詢、產品標準、技術技能培訓、市場開拓、國際技術經濟交流等等。
從組織方式來看,中國現有商會性質的組織大體有兩類:一類是由企業自主發起成立的同業公會或行業協會,相對集中于非公有制中小企業;另一類由政府部門組建,基本上都是由政府機構改革中撤銷的專業管理部門、行政性公司轉變而來。在現實中,這兩類商會都存在著問題。上海社科院研究人員曾選擇了上海、廣州、溫州3個城市的行業協會進行研究,發現這些協會的總體狀況令人失望,沒有一個地方對本地行業協會的發展滿意,也沒有一個行業協會對政府的行為滿意。
目前少數運作較好的協會尚能發揮部分自律功能,并為企業提供有限的信息服務。在職能中有很多職能現有商會都無法承擔。特別是參與制定行業標準和行規行約,協調同行價格爭議,對行業內重大技術改造與開發項目進行前期論證,組織科技成果鑒定和推廣運用等職能更是無從談起。很多協會只能起到上傳下達的作用,開個會,學個文件、發個材料,僅此而已。
在中國的現實情況,應促使其盡快向自治組織轉型。則應參照國外非營利性財團法人制度,對其進行制度重建并另設專門法律規范。至于其運作機制和發展方向是可以借鑒國外商會模式,還是另有其他選擇,都可以進一步深入探討。